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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企業投保董監事責任險(D&O)後,最常出險的就是公司發生「疑似」內線交易或掏空,被股東告上法院,為因應訴訟產生的大筆律師費,最後都由D&O保險埋單,估計各產險公司這類賠償金額至少占了三分之一、甚至一半。
產險業者說,董監事及重要職員責任險的用途,就是讓董監事及重要職員藉由購買保險來「保障個人的責任及資產」;D&O主要保障範圍包括,承保董監事執行職務的「不當行為」引發的法律責任,包括因此產生的民、刑事訴訟抗辯費用,還有因「雇傭行為」引發的法律責任。
產險業者說,國外常發生「雇傭行為爭議(例如員工認為被公司不當處罰或免職)」的D&O理賠案,但台灣仍以賠償訴訟費用最多;尤其若公司發生疑似非法或內線交易、掏空情事,被股東提告時,訴訟費用一定跑不掉,保單理賠金額多達數百萬元規模,都賠給了律師事務所。
但要注意,D&O並不保障不誠實、詐欺等「非法行為」。產險業者解釋,若一家公司有三名董事疑似有不當得利,被股東提告,最後法院認定,只有其中一名董事有問題,保單若已先理賠三名董事的訴訟費用,此時會向其中這名「觸法」的董事,追回已理賠的訴訟費用。
目前包括國泰世紀產險、富邦產、新安東京海上產險、美商安達產物、台灣產物等,都提供董監事責任險。產險業者說,過去五年,D&O理賠率不算高,主因與公司經營相關的司法訴訟案,通常要拖很久才會定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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