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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市場開發台灣女裝批發經營輔導外匯投資BNC企業資源掛單事業整合行銷規劃BNC貝克創意開發BNC經營輔導(中央社記者王揚宇台北9日電)元大集團創辦人馬志玲及杜麗莊夫婦因背信案,遭判刑7年4月定讞後,馬志玲因重度失智停止執行,杜女則已發監。檢察總長顏大和認為法院對犯罪所得金額計算有疑義,提出非常上訴,今天遭最高法院駁回。
判決指出,馬志玲等人透過他人,以提供不實資訊給鑑價公司、欺騙獨立董事等方式,轉移股權,將家族持有股權「倒貨」給妻子杜麗莊掌控的元京證,造成元京證損失新台幣上億元。
此外,馬志玲、杜麗莊夫婦另被控完成股權交割後,又安排元京證就結構債、公債或公司債,與馬志玲掌控的投資公司做「低賣高買」等非常規交易,將馬志玲應負擔的損失轉嫁元京證,從中套利數億元。
最高法院在2014年6月依違反證券交易法,判決馬志玲、杜麗莊各7年4月徒刑。顏大和認為本案在犯罪所得金額計算上有疑義,而這會牽涉到刑期長短等問題,所以提出非常上訴,今天遭最高法院駁回。
最高法院表示,元大馬家當初把雷曼兄弟的債券轉移到子公司,金額為4億多元,犯罪所得超過1億元,駁回非常上訴。1050909
文章出自: https://tw.news.yahoo.com/元大案-最高法院駁回檢察總長非常上訴-035646506.html經營輔導服飾經營績效分析外匯換算企業診斷掛單掛單賀寶芙事業宮外匯兌換MT4企業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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